戛纳电影节 | 不遵守红毯规则的两位‼️
今日的戛纳电影节开幕式上,美国超模Heidi Klum、中国网红万千惠都以超大拖尾裙亮相红毯,无视戛纳电影节官方发布的红毯规则:“禁止穿大体积拖尾礼服,影响红毯正常行走流程”。直播视频中可以看到裙子的拖尾占据了大半个红毯通道,导致其他走红毯的电影人只能等待或绕
今日的戛纳电影节开幕式上,美国超模Heidi Klum、中国网红万千惠都以超大拖尾裙亮相红毯,无视戛纳电影节官方发布的红毯规则:“禁止穿大体积拖尾礼服,影响红毯正常行走流程”。直播视频中可以看到裙子的拖尾占据了大半个红毯通道,导致其他走红毯的电影人只能等待或绕
还记得往届的戛纳电影节可谓是“群魔乱舞”,明星或网红们为了博眼球,穿着各种五花八门的服饰登场,简直是把脸都丢到国外去了。
5月19日,有媒体发文称,演员刘晓庆于近日被举报偷税漏税且金额巨大,有关部门已经对其展开调查,要知道早年间刘晓庆就因税务问题被处罚过,没想到庆奶并没有吸取教训。
身穿著名意大利设计师Stefano Pilati特别定制亮相第78届戛纳电影节开幕红毯 龚俊已是连续第三年亮相戛纳电影节,继Jason Wu和Thom Browne特别定制后,今年在服装上的选择也相当特别:Stefano Pilati曾在Georgio Arm
当红女星唐嫣的最新造型再次惊艳了时尚圈!在2025年戛纳电影节的欧莱雅女性电影晚宴上,她身着一袭来自FENDI 2021秋冬高级定制系列的香槟色抹胸花朵刺绣礼服,搭配同色系头饰与璀璨的Tiffany珠宝,如同从童话中走出的公主,引发了无数闪光灯的追逐。
谷爱凌本人也在社交网络上,分享了这次《体育画报》的部分写真,照片中她以多套泳装造型出镜,在海滩展现健康阳光的自信魅力,举手投足间都渗透着源于力量与自信的美。
但其实还有一类人是例外,那就是没有作品也没什么人认识的明星去蹭红毯,按理说这种情况下应该十分的低调,今年有位明星就是例外。
大家好呀,这里是你们的小娱~今天咱们来聊聊戛纳电影节上的一则突发新闻!据多家韩国媒体5月15日报道,女演员赵樱子在参加第78届戛纳国际电影节开幕式红毯时,因身穿银色透视连衣裙被主办方要求离场,引发热议。
每年一度的戛纳电影节,其红毯环节堪称全球娱乐圈的顶级盛宴,本应是明星们展现魅力与风采,为艺术作品宣传助力的舞台。然而,在聚光灯与闪光灯的背后,却总有一些明星为了博眼球、争流量,使出浑身解数,甚至不惜出尽洋相,让这一艺术殿堂的红毯,沦为了一场尴尬的闹剧。
宝子们,娱乐圈和时尚圈就像两个巨大的八卦漩涡,时不时就能爆出让人惊掉下巴的大新闻!最近戛纳电影节红毯那事儿,直接在热搜上“杀疯了”,而话题中心人物之一——C罗前女友伊莲娜,更是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。
“红毯禁止露肉!裙子不准超过两米!”组委会的喇叭声还没落地,红毯尽头突然炸出一片白花花的胸脯——好家伙,这届戛纳开幕夜,女明星们集体上演了现实版《顶风作案图鉴》!
捂了五年的迪丽热巴终于杀疯了!昨晚微博之夜,她一袭裸色高定鱼尾裙亮相,以往紧扣胸口的手自然垂落,天鹅颈配直角肩直接美上7国热搜。评论区炸出15万条尖叫:“这姐把捂胸戒断反应变成了美商开挂现场!”
5月14日,夏纳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更新了着装要求“出于体面的原因,禁止在红毯及电影节任何其他区域裸体”,着装要求中还规定任何妨碍到嘉宾正常移动、令影厅正常坐席复杂化的服装也被禁止。百万粉丝网红万千惠因参加戛纳红毯时身穿大裙摆礼服,遭网友质疑:不是不让穿吗?对此该
戛纳红毯向来是明星争奇斗艳的修罗场,但今年的戏码格外精彩——赵樱子不仅带着咖啡渍礼服上了热搜,还被曝在红毯上“恋战不退”,导致后续明星被迫“堵车”进场。工作人员多次劝离,她才“依依不舍”地挪步离开,场面一度尴尬到脚趾抠出凡尔赛宫。
还记得2025年3月她在网上晒出一张照片,里面一只纤纤玉手和一只略显粗犷的男士大手紧紧相扣。
戛纳电影节的红毯向来是明星们争奇斗艳的战场,但今年的戏码却多了几分荒诞。中国演员赵樱子以一场"赖着不走"的表演,成功让全球镜头从她的礼服转向了工作人员的驱赶手势。这出闹剧被直播镜头完整记录,迅速从蔚蓝海岸蔓延至中文互联网的热搜榜。
在戛纳电影节期间,红毯向来是备受瞩目的焦点,明星大咖们在这里争奇斗艳,展现风采。然而,今年网红千惠在戛纳红毯上足足走了3分钟,这一行为引发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和争议。
赵樱子这次戛纳红毯秀可以说是“大放异彩”了,堪称"名场面制造机",从礼服被咖啡泼脏的"戏精式求助"到红毯被请离的"倔强离场秀",全程简直不要太有喜剧效果,一般人的脸皮真的不能厚到这种程度。
戛纳、柏林、威尼斯并称世界三大国际电影节,是全球电影人向往的荣誉殿堂。但名气也带来困扰,如今戛纳红毯常被蹭热度的明星网红挤满 。今年,不少中国女星为走红毯各展手段,想尽办法吸引眼球,引发网友热议。
没想到,今年戛纳电影节开幕前,一众蓄势待发的“毯星”收到了一则“通缉令”: